湖南省夯实执法基南宫ng28础 稳步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教育培训
栏目:南宫ng28 发布时间:2023-12-16
 湖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打击非法机构违法行为教育培训,形成了有力震慑,为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强保障。一是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动员组织全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参

  湖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打击非法机构违法行为教育培训,形成了有力震慑,为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强保障。一是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动员组织全省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校外培训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协调省司法厅打通教育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渠道。截至目前,134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达2180余人,平均每县16.3人,县级校外培训监管工作人员中2人及以上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比例达到100%。二是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5月,组织开展全省校外教育培训执法业务培训,邀请教育部监管司、省司法厅等单位的领导、法律专家、行政负责人授课,各级校外培训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约300人参加。三是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全省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装备近550件(套),部分县市区还配备了执法车辆和无人机,执法装备配备条件得到改善。四是组织执法改革试点。遴选1个市州、6个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推动先行先试,提炼经验做法。

  多管齐下促执法。一是做好顶层部署。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湖南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会同省委政法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目标、内容、要求。二是探索完善执法体系。一方面,建立多部门与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协同的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另一方面,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落实“四级包保制”,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外培训监管执法格局初步形成。三是省教育厅带头执法。8月,牵头对一家无证机构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行动,现场锁定违法证据,由属地教育局负责案件的后续调查处理,对违法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办学、罚款7万元的处罚。四是压实执法责任。将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省教育厅“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项目,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敢于执法、善于执法。2023年,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3300余次,出动人员18500余人次,检查主体单位近1.3万家次,立案693件,已结案661件,对454个主体处以警告、通报批评处罚,对306个主体处以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处罚,对402个主体处以责令停止举办处罚,对2个主体处以吊销许可证件处罚,对3人处以限制从业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共计267万元;查处参与违法培训的在职教师66名。其中,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案件结案296件,占结案案件总数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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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向发力提质量。一是着力整合违法线索收集体系。建立电话举报、国家监管平台、“阳光服务平台”、“随手拍平台”投诉举报等多渠道违法线索集中收集体系,改进违法线索的可查性研判,建立分类处理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3年升级“随手拍平台”使用功能南宫ng28,实现各处理环节全流程线上操作,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309件,办理完成291件,完成率94.18%。二是着力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汇总各类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编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文件汇编》和《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和文书格式范本》,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强化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理。三是着力推动新规落地。10月15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后,各地依据新规已立案72起,依据《处罚办法》规范实施行政处罚,释放了亮剑执法强烈信号。省教育厅11月下旬组织2个暗访组在长沙市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合暗访执法,现场查处违法培训从业人员5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依规予以立案处理。12月在宁乡市召开全省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现场会,解读新规、以案释法,进一步推动新规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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