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教育部等四部委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分三个阶段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提出了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意见》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作出的顶层制度设计,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一年多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但是,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因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南宫ng28。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转移南宫ng28阵地,把培训开到了线上,出现了“线下减负,线上增负”的情况;有的线上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线上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有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有的线上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对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产生了不利影响。另外,从政策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都要求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的线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机构的备案工作,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今年两会期间,陈宝生部长表示,对于新出现的“线下减负、线上增负”问题,教育部不久将出台文件治理。可见,同步监管线上培训工作刻不容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刚刚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是利用“互联网+教育”新模式,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意见》分五个部分,共十五条,这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完善监管机制、构建长效机制、规范线上培训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意见》从依法规范、科学监管、协同治理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开展备案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备案内容和要求,重点是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全面排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保障、信息安全、经营规范等五方面加强对校外线上南宫ng28培训活动的日常监管。
《实施意见》强调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日常检查抽查制度教育培训。同时,在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通过及时公布黑白名单巩固治理成果。
《实施意见》强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实施意见》是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作为培训教育行业全国性的行业组织,将积极带领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等广大会员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的重要精神,落实文件的各项要求,引导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等广大会员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净化市场环境、践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培训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王文博)